汉文帝下 (第1/2页)
十三
等贤而上之,则有圣人;等贵而上之,则有天子。故师一善者,希圣之积也;敬公卿大夫者,尊王之积也。此陛尊、廉远、堂高之说也。郡县之天下,夷五等,而天子孤高于上,举群臣而等夷之,贾生所以有戮辱太迫、大臣无耻之歎焉。呜呼!秦政变法,而天下之士廉耻泯丧者五六矣。汉仅存之;唐、宋仅延之而讫不能延之;洪武兴,思以复之,而终不可复。诚如是其笞辱而不怍矣,奚望其上忧君国之休戚,下畏小民之怨读乎!
身为士大夫,俄加诸膝,俄坠诸渊,习于诃斥,历于桎梏,褫衣以受隶校之淩践,既使之隐忍而幸于得生。则清议之讥,非在没世而非即唾其而,诅咒之作,在穷簷而不敢至乎其前,又奚不可之有哉?
虽然,为士大夫亦有以致之矣。萧何出狱而仍相,周勃出狱而仍侯,不能禁上之不以囚隶加己,而何不可禁己之无侯以相也?北寺之狱,廷杖之辱,死诤之臣弗避焉,忠也。免于狱,不死于杖,沾沾然自以为荣,而他日复端笏垂绅于堂陛,是亦不可以已乎?如邹尔瞻之复为九卿也,于亏体辱亲之罪奚避焉?人主曰:是尝兴囚隶同挞系而不以为耻者也,是恶足改容而礼乎!上弗奖之,下安受之;下既安之,上愈贱之。仁宗之宽厚,李祭酒之刚直,且荷校而不能引退,斯则贾生所宜痛哭者也。
十四
子之于父母,可宠、可辱,而不可杀。身者,父母之身也。故宠辱听命而不惭。至于杀,则父母之自戕其生,父不可以为父;子不能免焉,子不可以为子也。臣之于君,可贵、可贱、可生、可杀,而不可辱。
刑赏者,天之所以命人主也,贵贱生死,君即逆而吾固顺乎天。至于辱,则君自处于非礼,君不可以为君;臣不知媿而顺承之,臣不可以为臣也。故有盘水加剑,闻命自弛,而不可捽。抑臣之异于子,天之秩也。人性之顺者不可逆,健者不可屈也。
贾生之言以动文帝,而当时之大臣,抑有闻而媿焉者乎?微直当时,后世之诏狱廷杖而尚被章服以立人之朝者,抑有媿焉者乎?
使诏狱廷杖而有人自裁者,人君之辱士大夫,尚可惩也。高忠宪曰:“辱大臣,是辱国也。”大哉言乎!故沈水而逮问之祸息。魏忠贤且革其凶威,况人主哉?
十五
汉初封诸侯王之大也,去三代未远,民之视听,犹习于封建之旧,而怨秦之孤,故势有所不得遽革也。秦政、李斯以破封建为万世罪,而贾谊以诸侯王之大为汉痛哭,亦何以异于孤秦。而论者若将黥刖秦而揖进贾生以坐论,数十年之间,是非之易如水火。甚矣夫论史者之惛惛也!
谊之言曰:“众建诸侯而少其力。”以为是殆三代之遗制也与?三代之众建而俭于百里,非先王故俭之也,故有之国不可夺,有涯之宇不可扩也。且齐、鲁之封,征之诗与春秋传,皆踰五百里,亦未尝狭其地而为之防也。割诸王之地而众建之,富贵驕淫之子,童心未改,皆使之南面君人,坐待其陷于非辟,以易为褫爵。
此阳予阴夺之术,于骨肉若仇雠之相逼,而相縻以术,谊之志亦奚以异于嬴政、李斯?而秦,阳也;谊,阴也;而谊憯矣!汉之剖地以王诸侯,承三代之余,不容骤易。然而终不能复者,七国乱于前,秦革于后,将灭之镫余一燄,其势终穷,可以无烦贾生之痛哭。
即为汉谋,亦唯是巩固王室,修文德以静待其自定,无事怵然以惊也。乍见封建之废而怵然惊,乍见诸侯之大而怵然惊,庸人之情,不参古今之理势,而唯目前之骇,未有不贼仁害义而启祸者。言何容易哉!
至其论淮南之封侯,而忧白公、子胥、鱄诸、荆轲之事,则周公之封蔡仲也,曰:“尔尚盖前人之愆。”将亦忧蔡仲剸刃以冲成王之胸乎?于是而谊之刻薄寡恩,不可揜矣。淮南之终叛也,皆以为谊言之中也。
谊昌言于廷曰:“安且为白公、子胥。”一而安能无以白公、子胥为志哉!然则淮南之叛,谊导之矣。淮南王长之废,国法也;其子受封,亲亲之仁也。淮南终得国,而长犹然文帝之弟,安犹然文帝之从子,白公、子胥也乎哉!不引而亲之,顾推为雠而虑之,以杀机往者以杀机报,为天子司天下之生杀,日取天下而虑其雠,蔑不雠矣。甚哉,谊之不闻道而只为术也!
十六
贾谊畏诸侯之祸,议益梁与淮阳二国之封,亙江、河之界,以制东方,何其言之自相背盭也!谊曰:“秦日夜苦心劳力以除六国,今高拱以成六国之势。”
则其师秦之智以混一天下,不可揜矣。乃欲增益梁、淮阳而使横亙于江、河之间。今日之梁、淮阳,即他日之吴、楚也。吴、楚制而梁、淮阳益骄,而使横亙于江、河之间以塞汉东乡之户,孰能御之哉?己之昆弟,则亲之、信之;父之昆弟,则疑之、制之;逆于天理者,其报必速,吾之子孙,能弗以梁、淮阳为蠭虿而雠之乎?
夫封建之不可复也,势也。虽然,习久而变者,必以其渐。秦惟暴裂之一朝,而怨满天下。汉略师三代以建侯王,而其势必不能久延,无亦徐俟天之不可回、人之不思返,而后因之。
七国之变未形,遽起而翦之,则亦一秦也。封建之在汉初,镫炬之光欲灭,而姑一耀其燄。智者因天,仁者安土,俟之而已。谊操之已蹙,而所为谋者,抑不出封建之残局,特一异其迹以缓目前尔。繇此言之,则谊亦知事之必不可以百年,而姑以忧贻子孙也。封建之尽革,天地之大变也,非仁智不足以与于斯,而谊何为焉!
十七
黾错徙民实边之策伟矣!寓兵于农之法,后世不可行于腹里,而可行于塞徼。天气殊而生质异,地气殊而习尚異。故滇、黔、西粤之民,自足以捍蛮、苗,而无踰岭以窥内地之患。非果蛮、苗弱而北狄彊也,土著者制其吭,则深入而畏边民之捣其虚也。
虽然,有未易者焉。沿边之地,肥硗不齐,徙而授以瘠壤,不逃且死者寡。吏失其人,绥抚无术,必反而为北狄用。此二患者,轻于言徙,必逢其咎,而实边之议,遂为永戒。
错之言曰:“相其阴阳之和,尝其水泉之味。”始事之不可不密也。地诚硗矣,虽有山谿之险,且置之为瓯脱,而移塞于内,无忧也;我所不得居,亦彼所不能据也。若夫吏人之得失,在人而不在法。
然法善以待人,则人之失者鲜矣。后世之吏于边者,非羸贫无援之乙科,则有过迁补之茸吏;未有能入而为臺谏郎官者,未有擢而为监司郡守者。
以日暮涂穷衰飒之心,而仅延簪绂之气,能望其忧民体国而固吾圉哉?若择甲科之选,移守令课最之贤者以为之吏,宽其法制,俾尽其材,以拊循而激劝之,轻徭赋以安之,通商贾、教树畜以富之,广学宫之选以荣之,宠智能豪隽之士以励之;则其必不为北狄用以乘中国之衅者,可以保之百年,边日以彊,而坐待狄之自敝。故曰:错之言伟矣。
特其曰:“绝匈奴不与和亲,其冬来南,壹大治则终身创矣。”此则未易言也。非经营于数十年之久,未能效也。羁縻以和亲,而徐修实边之策,或不待大治而自不敢南犯。其不悔祸而冒昧以逞与,大治之,无虑其不克矣。
十八
入粟而拜爵免罪,黾错之计,亦未失也。其未为失计也,非谓爵可轻而罪得以赀免也,谓其可以夺金钱之贵而授之粟也。轻齏折色,有三易焉:官易收,吏易守,民易输。三易以趋苟节之利便,而金夺其粟之贵,则宁使民劳于输,官劳于收,吏劳于守,而勿徇其便。此参数十世而能纯成其利,非俗吏之所知也。
虽然,入粟六百石而拜爵上造,一家之主伯亚旅,力耕而得六百石之赢余者几何?无亦彊豪挟利以多古,役人以佃而收其半也;无亦富商大贾以金钱笼致而得者也。如是,则重农而农益轻,贵粟而金益贵。
处三代以下,欲抑彊豪富贾也难,而限田又不可猝行,则莫若分别自种与佃耕,而差等以为赋役之制。人所自占为自耕者,有力不得过三百亩,审其子姓丁夫之数,以为自耕之实,过是者皆佃耕之科。轻自耕之赋,而佃耕者倍之,以互相损益,而协于什一之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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