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三十一章 师兄弟的本命法宝 (第2/2页)
真言哈哈一笑:“哈哈!是!是!你说的对!是真文师弟拉你去的。”
真凡嘟囔道:“本来就是嘛!”
从真言说话开始,真文就没有再开口。因为他已经被嘲笑过一次了,也不在乎再被嘲笑一次。不过他也知道,真言他们的嘲笑并不是嘲笑他不自量力,而是师兄弟间相互开玩笑的嘲笑。
看了看真言几人,萧清封微微摇了摇头并没有说话。
真文的心思萧清封早就知道,不过他并不看好真文。单从身份上说,他们其实挺般配的。但是从个人上说,真文真的有些配不上紫檀。
紫檀在太乙门身份特殊,修行的功法特殊。可以说是太乙门重点培养的人,就算是紫广也略有不及。想比较而言,真文就差多了。在元阳宗内不说萧清封,单是真言、真飞、真凡都丝毫不比他差。
而且他与紫檀的资质也差很多,如果不出意外,紫檀日后至少也是个元神大修士,甚至有可能成就尊者之位。而真文就比较悬了,即便能成为元神大修士,尊者之位也是遥遥无期。
不过话说回来,元阳宗这几个人,除了萧清封自己之外,不管是身为大师兄的真言,还是一心修剑的真飞亦或者专研阵法的真凡,其实都对紫檀有些心动,都想和紫檀结为道侣。只是他们没有真文表现的那么明显而已。
元阳宗并不禁男女之事。如果能为自己找一个适合的道侣,那就再好不过了。不管从什么方面来看,能和紫檀结为道侣,都是他们撞了大运了。
萧清封并不想在这问题上多说,正所谓希望越大,失望越大,真文没有太大的希望,萧清封也不想给他太大的希望。
手指微弹,萧清封对着真言问道:“师兄,你们怎么会来这么早?”
真言回答道:“我们都炼制了本命法宝,反正没什么事情,就先来了。说起来,这次所谓的比武招亲我们也算半个主人。所以我们就早些来了。对了,不仅我们来了,剑宫几个人也来了。”
后面一句话萧清封选择性的忽视了,在听到前面一句话的时候,萧清封眼睛一亮,言道:“师兄你们都炼制好了本命法宝?不如我们一起拿出来看看?”
一般来说,本命法宝是不会轻易给人看的。因为本命法宝是自身最后一道屏障,知道的人越少越好。不过萧清封他们都是关系亲近的师兄弟,并不会在意这一点。
再说了,日后切磋交手的时候,都需要用到本命法宝,所以也没有这个忌讳。
真言也有些意动,转头对着真飞几人道:“诸位师弟觉得呢?”
真飞和真文还未开口,真凡就连忙点头道:“看看也好!其实我早就想看看你们的本命法宝了。不如咱们切磋一下?”
真言摇头道:“切磋有的是机会,在这里看看就行!”
说话间,真言手一伸,一个紫色就出现在他手中,然后手上一抛,印玺变大凌空而立。与此同时,真言介绍道:“我修行的是元阳功,本命法宝即为元阳印。这就是元阳印,诸位请看!”
元阳印乃是元阳宗宗主一脉的本命法宝,呈现紫色。
其下半部分呈现方体形,四面雕刻着青龙、白虎、朱雀、玄武四个神兽。而其上部分呈现一个山体形,如果细看的话,就可以看出这座山正是元阳山。而在印玺下面,刻着两个古篆——元阳!
萧清封他们仔细的看了一炷香的功夫,然后真言就将元阳印收了起来。在真言收起来的之后,众人花了一点时间来平静心境,然后都将眼光看向了萧清封。
随意的耸了耸肩,萧清封手一挥,五行塔便出现在空中。
和真言一样,在他们观看的时候,萧清封也介绍道:“我修行的是五行功,本命法宝名唤五行塔,这就是五行塔了,诸位请看。”
和元阳印的简单相比,五行塔要复杂很多,再加上炼制五行塔的材料都是先天灵物,所以在一些细节方面比元阳印要精巧很多。只是和元阳印纯粹的紫光相比,五行塔的颜色显得有些杂乱。
同样让他们看了一炷香的功夫,萧清封便将五行塔收了起来。等到大家恢复心境之后,又看向了真飞。
真飞也不犹豫,不见手动,空中就出现了一柄剑。然后介绍道:“我修行的是朝阳一气功,不过本命法宝没有炼制成朝阳神光,而是根据朝阳神光炼制出了朝阳神剑。诸位请看!”
朝阳神剑脱胎于朝阳神光。他并没有元阳印与五行塔那么精美,从外形上看十分简单,就是一柄十分普通的淡金色长剑。
同样看了一炷香的功夫,真飞便将朝阳神剑收了起来。这个时候,不等众人眼神转移,真凡便主动取出了本命法宝。
真凡口中解释道:“我虽然修行的是青松功,但是炼制的本命法宝却是玄冥盘,这个玄冥盘是根据玄冥阵而来。诸位师兄弟请看!”
玄冥盘是一个玄色的圆盘,圆盘之上刻画的是一个八卦图。在八卦图的中央,刻画着两个古篆——玄冥!
看了一炷香的功夫,真凡也将玄冥盘收了起来。
等到真凡收了之后,众人都将目光看向了真文。真文也没有犹豫,双手伸出,手中便出现了一杆大戟。
真文介绍道:“我修行的是不坏金身功,本命法宝名唤不灭玄元戟。诸位师兄请看!”
不灭玄元戟形若方天画戟,戟杆是纯黑色,戟尖与两个月牙都呈现金色。其乃是近战利器,和萧清封他们的法宝都不同,本身就自带一种杀伐之气。
彼此之间看过本命法宝之后,众人又相互聊了聊,述说了一下趣事,然后便各自归去了。
此时离比武招亲还有一年多时间,萧清封需要用这一年多时间来炼化捆仙绳,而真言他们也有各自的事情。(未完待续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