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八章 税制改革之四 (第2/2页)
“陛下,诸矿冶年课金三千余两。”还好,储慎平记得这个数据,立刻答道。
“包括采购自商矿的金吧?”
“是。”
“一般用哪去了?”
“除交予少府做金器外,大多卖掉了。”
“为何卖掉?”
“赚钱……”
“嗯?”邵树德还真没了解过这些事情,好奇道:“如何个赚法?”
“仿前唐少府故智,先采购绢帛,然后再卖。”
“具体说说。”
“前唐曾经有过钱荒,物价大跌,少府便拿五十万缗钱去市面上采买绢帛,待物价上涨之后,又慢慢出掉,最后大概赚了十分之一。”
邵树德听了大笑。
小样,挺会玩啊!
这不是股市庄家低位吸筹,拉高出货的套路么?10%的收益,其实也不错了。
同时也从侧面说明,唐廷为了筹钱,真的是什么办法都用了,主观能动性很强。少府亲自入市,用铸造的钱,先当多头,再当空头,高抛低吸。
“别这样弄了。”邵树德摆了摆手,道:“铸金币吧,你们定个型制,确定和银元、铜钱的比价,这样赚得更多。”
说完,他默默估算了下:诸钱监铸造的银元,整体成本较低,铜钱成本较高,综合算下来,应该是低于一百万的。即便算上黄金,也到不了一百万。
按理来说,这么一笔收入,不值得邵树德如此大动干戈,亲自关注。
但一方面,这个还大有增长的潜力,将来收入突破一百万乃至两百万,可能性很大。
另外也和他非常注重货币金融有关。在此之前,他甚至否决了大臣们提出的将诸钱监并入税务使衙门的建议。
“诸钱监从少府剥离,新设一衙,名字你们想一下。”邵树德说道:“各道增设铸钱使一员,总领该道钱监。钱监的任务只有一个,铸造钱币,所需金银铜料,由少府提供。”
“如此一来,国朝岁入便有三个来源,即田税、商税、钱监。”他最后总结道:“商税、钱监收入全归朝廷,此项约合2300万缗,比起前唐两税法推行后的顶峰1800万大有增长……”
他本来想说“但还不够”,却又担心官员们错误领会他的意图,横征暴敛,于是便止住了。
这两千多万的收入中,包含了关税、印花税、过税、住税、榷盐、榷茶、榷马……等等一系列与商业有关的税收,不用与地方分润,想想就美滋滋。
田税包括户税、地税,邵树德最近与宰相们商议了一番,觉得可以适当降低田税征收额度,并固定下来,折算成钱的话,大致一年可收一千八九百万缗的样子——这部分需要与地方分润。
如果说前唐时期,商税与田税对半分的话,夏朝就已经占到55%左右了。
其实这个财政收入,还是带有很浓重的“先军”特色,即以前收得太狠了,现在减免税收,却也减不了太多。
将来再说吧。
支出方面,禁军赏赐、粮食开支,一年大约需要1000万出头——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。
州军一年也需要800万上下,毕竟人数较多,将来肯定是要慢慢裁减的。
镇军人数还不多,目前一年开支一百多万,但将来人数会增加,开支也会上涨。
可以看得出来,在和平年代,军费开支就占到中央财政收入的一半。
比起军队,全国一万多官员的开支就小很多了,一年几百万顶天了。
去掉这些支出后,中央财政收入一年大概还剩不到七百万,去掉宫廷用度、驿站补贴、招待饮宴、日常用度(包括官府、军队的消耗品)等等,其实剩不了太多。
这个财政结构,大体与唐代类似,只是同比例放大了一些。
当然,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,其实还有大量隐性收入,这个在历朝历代都没计入财政收入中,但都是真实存在的。
比如,唐代有大量公地。官员去某地任职,当地会划拨一部分公田的产出,作为他在职期间的收入,卸任后停发,即“职分田”。
官员们还有厨余钱、手力课钱甚至地方官府放贷的利息收入等等,很多,在唐代一律称为“赋外科敛”,大部分是地方收入,用来补贴官员及其他开支。
另外,朝廷有时候还会出售一部分商品。唐代司农寺就经常向外出售宫廷消耗不掉的粮食、水果、蔬菜、牲畜等,获取收入。
诸牧监也会出售马匹之类,这个收入相当不少。
总体而言,唐代官府手中掌握了大量田地,这部分隐性收入是没有计入财政的——夏朝基本与之类似,甚至因为刚刚开国,官府手里的公地数量更多。
到北宋,掌握在官府手里的土地数量锐减,且因为商品经济更为发达,支出更甚,财政较为困难。
宋真宗天禧年间,没有战争,有一次统计当年支出,居然达到1.5亿多贯,也不知道怎么花的。
“就这样吧。”邵树德站起身,说道:“财税改革,至此大框架算是定下来了。税务使衙门尽快筹建起来,从今往后,征税、度支皆由税务使负责。钱监独立,与六部九寺并列,由门下省直辖。田税,朕意整体收取一半,但各道有差。”
他没有提内务府,这是皇室的钱袋子,收入归内库所有,不入国库。
渤海、安南、西域三大商社,独立运营,分红该谁的就是谁的。
“朕给你们半年时间。”邵树德说道:“明年正月,税务使衙门要筹办完毕。新税制,朕给两年过渡期,同光八年(923)正式执行。”
(更新晚了,但这种章节太他妈难写了。。。太消耗脑细胞了。写了还被说水,估计满起点,没有哪个作者有我这么自虐,以中唐以来的财政为基础加以推演,写得这么详细、拟真……)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