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26、土豆条款的下文 (第2/2页)
王微2005年创办的土豆网,结婚是2007年的事。
谷惙
婚姻存续期间的股权增值,这一部分是需要对半分的。
夏景行估摸着,王微结婚前的土豆网股权资产大概在9000万美元,结婚后的土豆网股权资产大概在1.35亿美元,这是按照去年的土豆网估值计算的,如今海内控股并购可能还不止这个价。
即便这样,杨蕾也能分到夫妻共同财产4500万美元的一半。
王微这次肯定是要大出血了,10万块钱可离不了婚。
前世两人离婚在资本圈引起了惊涛骇浪,继而催生出了土豆条款。
杨蕾在土豆网递交上市招股书的第二天,发起了致命一击,不服从一审对离婚财产分割的判决,发起上诉。
这直接导致土豆网股权被冻结了大半年,落后优酷网上市,上市后又赶上了欧债危机和中概股信任危机,一上市就破发,最终被曾经远落后于它的优酷吞并。
这起赔了夫人(离婚)又折兵(给了杨蕾700万美元和解)的案例,让资本圈意识到了创始人婚姻的重要性,开始关注创始人的配偶。
远景资本投资的另外一家公司赶集网,创始人之一的杨浩然(杨浩勇)哥哥前两年婚内出轨了,最近正在和妻子在加州、京城、邺城老家多地打官司。
但问题不算麻烦,不会影响赶集网的上市。
因为夫妻俩也签署了土豆条款,杨浩然妻子放弃了对赶集网股权的全部主张。
这件事对于那位素未谋面的女士来说,多多少少有些不公平。
但远景资本是把夫妻俩约在一起见了一面的,并且是在律师的见证下,详细解读了三种不同的方案。
杨浩然妻子跟着他来到美国,一直在家相夫教子,把丈夫当成了自己的天。
听完协议解读,二话不说,选择了第一个方案,放弃一家刚成立公司的股权。
如果是面对一家准上市公司企业的股权,或许会有不同的选择。
因为这一条在远景资本的实践工作中也得到了验证。
国外都还好,婚前财产协议签署的明明白白,国内的话有些不讲究这个。
在远景资本突然扔出这样一份协议时,还有些不高兴和不适应。
但不爽也没办法,不签署协议,就不投资。
大多数创始人也还比较讲良心,都是选择的第二种方案,把公司股权算作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。
也有小部分人,因为公司规模比较小,因为想证明情比金坚,选择了第一方案。
夏景行也不想搞这些麻烦的协议,但现在的社会太浮躁了,需要预防于未然。
没有土豆条款,也会有友宝、昆仑万维等条款冒出来。
投资是一件理性的工作,感性的一面只能留到生活中了。
在前两天来到魔都以后,夏景行派刘小朵去接触了一下杨蕾。
她倒是很愿意卖掉土豆网,但她没有表决权。
按照夏景行的安排,杨蕾可以暂时不起诉分割财产,先拿着王微的十万块钱,麻痹对方。
不过王微要是不愿意出售公司,坚持独立上市的话,等到几个月后法院允许离婚的时候,杨蕾还会像前世那样在土豆网上市前夕发起致命一击,要求分割股权。
一旦两人打起离婚财产官司,继而影响到公司上市,夏景行就会联络其他主要股东驱逐王微,完成对土豆网的收购。
这是做的第二手准备,有点腹黑,也是夏景行不愿意动用的一种方式。
不过不管是哪一种方式,王微都肯定要吃官司的,而且百分之一百败诉。
土豆条款帮助了杨蕾,但却伤害了杨浩然的妻子。
站在创始人及其配偶的角度,很难说它好与坏,看个人选择。
即便有或者没有这个条款约束,该离婚的还是要离婚,该闹财产纠纷的还是会闹。
不过有这样一个类财产协议在,创始人及其配偶的纠纷会少一些,官司打起来也会快一点,这是对投资人的最大作用。